印第安纳大学认为詹宁斯的写作“最清楚,最简洁,最具口语化”,并对他的“非正式”的写作风格留下很深的印象。
他的写作注重为观众提供背景新闻,在一条新闻转到另一条新闻时写出了最清楚的转折语。例如,1987年4月21日他在报道发生在斯里兰卡的一次骚乱事件时写道:“来自斯里兰卡的新闻并不多,所以我们在这儿为你们提供一些补充信息:这个岛国位于印度东南方向的印度洋,它的面积大约相当于西弗吉尼亚州。斯里兰卡于1948年获得独立……”
印第安纳大学和南加州大学的评估人员为ABC的新闻稿打了满分。马里兰大学的评估人员则把全国广播公司(NBC)的新闻稿排在第一位,把ABC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并列第二名。马里兰大学认为詹宁斯热衷欧洲新闻的写作手法,这种手法在他的写作中极为突出,这使他的节目听起来颇像英国广播公司的国际广播节目,他的稿件有时读起来要比听起来更好。马里兰大学的评估人员还发现詹宁斯的手稿有些严重的问题:偏见的事实。他倾向于在新闻稿中注入自己的评论观点,而有些新闻在15秒内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的。
3.清晰的写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