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我们便不得不说一下传统金融的弊端了。在传统金融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在界定“信用”的概念时,通常用企业或个人的现有资产来衡量其“信用”。这种简单而粗暴的方式,或许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还有着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要求建立信用型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对“信用”的衡量方法越来越不适宜,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比如,银行追求“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地追求高盈利”,客观上会使得银行在放贷过程中优先选择资产雄厚、规模庞大的大型企业作为放贷客户,对于这些大客户,银行宁肯选择低息贷款,甚至无息贷款,来讨好这些大型企业;同时,广大中小企业以及创业者,由于资产较少、规模不大,即使具备较好的诚信经营观念,也很难符合银行对“信用”的要求,从而使得这些中小企业急需资金以扩大规模、实现企业快速发展时,却迟迟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援助,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金融可谓是为“有钱人”开办的金融,广大草根民众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入银行,仅能获得极低的利息。而当草根民众有贷款需求时,却被银行以种种不符合“信用”要求的理由拒之门外;在传统金融下,草根民众用自己的储蓄支撑起了银行开展业务的基础,却享受不到银行应该提供的服务,这便是传统金融的一个典型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