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傍晚时分、尼尔从海牙紧急送来的,里面说的,便是让阿方斯变成荷兰“自己人”的事。
对于这个提议,阿方斯自己也很踟蹰。
与荷兰强强联合,固然可以让他的商业帝国迅速膨胀,可这种快速膨胀带来的腐败,他已经受过教训了。
安德森跟他的手下,可以在短短一年内、贪腐超过一百万利弗尔。
同样在这一年里,大部分加莱人的年收入在500利弗尔以下,能达到3000利弗尔的、都是百里挑一!
换成荷兰人,连资产6000万荷盾的VOC,都硬生生被他们吃干抹净、落得拆东墙补西墙的地步;
自己的商业帝国,能承受这群蛀虫几年的侵蚀,最终又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好处?
当然了,好处也很明显。
他的商业版图,已经是世界最大的企业了,他想要继续壮大、就必须找更大的肥羊开宰;
问题是,现在能喂饱他的肥羊,确实不多了,承兑券算一个,黎凡特算一个,东印度也算一个。
然而,这三个无不是超级硬骨头,也是多少人身家性命所在,阿方斯想虎口夺食、就必须付出流血的代价。
因此,跟荷兰人联合,是成本最低、也是唯一不需要付出鲜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