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你吃了迷魂药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下一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没顶嘴,只是温柔地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