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亚里士多德式的正义和实践合理性的解释是从古代城邦的冲突中凸显出来的,但随后却是由阿奎那以一种逃避城邦限制的方式加以发展了。所以,奥古斯丁式的基督教见解在中世纪时期便进入了复杂的对抗性关系之中;稍后又进入了一种综合;再后又进入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持续对抗。所以,在后来一种殊为不同的文化情境中,奥古斯丁式的基督教(现在是一种加尔文主义的形式)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现为一种文艺复兴的翻版)在17世纪的苏格兰进入了一种新的共生关系之中。所以,随之便产生了这样一种传统,该传统却又在它达到其辉煌顶峰的时候遭到了来自内部由休谟掀起的颠覆。最后是现代自由主义,它在与所有传统的对抗中产生,但也已经逐步使它自身转化成了现在即使是它的一些信奉者们也可以清楚认识到的更为传统的传统。
还有一些其他的被构成性传统探究的实例,它们不仅理应得到重视,而且省略它们将使我的论证很不完善,这一切是不可否认的。有三种传统不得不特别提示一下。首先,奥古斯丁式的基督教从其《圣经》来源中衍生出来的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副本是犹太教的历史。在犹太教的历史里,那种把犹太教全部经文[1]的研究贡献于哲学的奉献性研究的关系产生了多种探究传统。但是,在所有传统的历史中,这是一种必须由它的信奉者们来书写的传统,也许在这一点上它比别的传统更为突出;尤其是对于一个奥古斯丁式的基督教徒来说,例如我本人,就想用一种我觉得能够书写我自己传统的历史之方式来书写它,这种做法可能是很粗陋离题的。基督教徒迫切需要倾听犹太教徒的声音。试图代他们说话,甚至是代表那种不幸的虚构即所谓的犹太基督教传统来代他们说话的企图,这永远都是可悲可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