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阶级分层显然是一种恶:如果一些人的社会地位生来就比别人的低劣,我们怎么能不把这种情况称之为一种恶?这与那些天生就身体残疾的人情况不同,因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至少是有希望改变的,比如说,如果给予残疾人以另一种不同的社会安排,给予他们一种与正常人不同的激励方式,那么残疾人与正常人之间的差距就可以得到弥补。即令市场需要有效供求的相互作用,我们仍不难想象,还存在一些与个人获利动机不同的激励机制,来促使整个市场追求成本最少化和利益最大化。然而,绝大多数人实际上并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促使这些安排发挥作用,即使这些安排是被强加到他们身上的,他们也往往设法回避之。因此,最初十分吸引人的道德理想却被桀骜不驯的人性所阻隔,这是否显露了人类的本性缺陷或共产主义乌托邦理想的不充分性呢?
我之所以详细阐述这个例子,不仅仅由于它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且也因为它体现了我们所讨论的问题的核心特征:
1.从非个人的角度来考虑,消除天然的经济不平等的理想具有道德吸引力。
2.实现这一理想所必需的自愿行为的制度与模式都是可以设想的,至少是可以大致设想的。我意识到,这种看法只是思辨性的。
3.通过对多种多样的制度下人们的实际行为的观察,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每个人都具有很强的个人动机,不可能将它们根除,而正是这些动机导致人们的行为千差万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