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门僧这句回答,比其余的话对我印象更深;我反省了一下,觉得我也不愿意为了求幸福而成为痴愚。
我把这一点告诉一般哲学家,他们都同意。我说:“不过这想法有个极大的矛盾:我们究竟求什么?求幸福。聪明或愚蠢,有什么相干?再说,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的人是确实满足的;理论家对自己的推理是否准确就不那么有把握了。那末明明是应当不要理性了,不管这理性给我们的祸害多么小。”大家赞成我的话,可是没有一个人为了求快乐而肯做傻瓜。由此我断定,我们固然重视幸福,但更重视理智。
可是想了一会,又觉得爱理智甚于爱幸福就是大大的不合理。这矛盾怎么解释呢?和一切别的矛盾一样没法解释。提到这个,可说的话就多了。
白与黑
在康达哈省内,大家都知道青年罗斯当的奇遇。他是当地一个弥查的独养儿子;弥查的意思等于我们所谓侯爵,或是德国人所谓男爵。老弥查颇有家财。小弥查已经和一位小姐——也就是和他身份相仿的一个女弥查订婚。双方的家属都欢迎这头亲事。大家指望罗斯当能安慰双亲,使妻子快乐,他自己也和她一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