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的布置等若一个用人织成的大布袋,只要龙鹰追在最后离开的狼军队伍后方,意图来另一次夜袭,就步入袋口里去,此时敌人收紧布袋,可将他罩个正着。
面对的是高手如云、擅长打硬仗的狼军,勿说达五千之众,五百人足够劏开他有余。确是险至极点。
离开了岸高谷深、河道曲折的沟壑区,地势开始变化,虽有起伏,亦时见陷坑,总的来说是渐趋平坦,不由暗自庆幸,想在这样的环境追踪心怀戒惧、经验丰富的战士,属痴人说梦。突袭嘛!提也休提。
他的气力恢复过来,愈跑愈快,每到高处,沙漠隐隐在望,然而过去在大漠的经历告诉他,在这种一望无际的地域,看得见并不代表接近,看来很近的景物,可以在百里开外,没六、七个时辰,休想抵达。
日落后,他在一处黄土丘上坐下来,非是长腿支持不住,而是魔种正蠢蠢欲动,欲支配他的道心,就像上趟般将他送进敌丛之内,接受默啜和旗下狼军的膜拜。
想到这里,心中好笑,假如魔种带他直赴骆驼堰,就乖乖不得了,故必须保持道心的清醒。
说到底,仍是个孰强孰弱的问题。
一路奔来,愈近沙漠,阵阵热风从沙漠吹来,刮起一蓬一蓬的黄尘,他能天然收敛毛孔,问题不大,换过普通人,汗流浃背,沾上尘土,湿湿黏黏的,当非常难受。未嫁自己时,整天嚷着要随龙鹰“闯荡江湖”的小魔女,肯定半天都受不了,娇柔的人雅更不用说,她与死寂的沙漠是如此的格格不入,幸好娇妻爱儿全在南诏享福。唯一最该陪自己到这里来的,是秘女万俟姬纯,真不明白秘人为何可视沙漠为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