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吗?我们有种感觉它一定是“老实的”的工作,因为这种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们已经对体力工作形成一种迷信。我们看到一个人砍倒一棵树,确信他满足了一种社会需求,只因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们却没想到也许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树,是想腾地方摆一座丑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浃背地挣钱糊口,然而并不能因此说他干的是有用的活,也许只是提供了一种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经常的是,这种奢侈享受并非名实相符。
我所说的名实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举例说明,举一个在欧洲很少看到的极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来说,远东任何一个镇上,都有几百个人力车夫,全是肤色黝黑的可怜鬼,体重八英石,围着腰布。有的还生着病,有的上五十岁了。他们顶着太阳或者冒着雨一路小跑,一口气就是几英里,低着头拉车,灰白胡子上往下滴着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会破口大骂。人力车夫一个月挣三四十卢比,拉上几年就咳得没完没了。拉车的矮种马又瘦又不中用,价钱便宜,因为只能干几年活了。它们的主人用鞭打来代替喂食。这种马干的活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鞭打加食物等于力气,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时,马脖子一圈都有面积很大的溃疡,结果拉车时整天都是垫在新肉上。然而还是有可能让它们干活,只用狠狠抽打它们,让屁股上的疼超过脖子上的疼。过上几年,就连鞭子也不管用了,马就被卖了宰掉。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为并非真正需要马车和人力车,它们之所以存在,全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没派头。坐人力车或马车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个坐过这两样的人都知道,这是种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点点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动物所受的痛苦。